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、省分行关于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要求,因地制宜、主动探索,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,推动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提质增效。
一是建立“市分行—市直部门”横向协同机制。深化与市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协同,推动金融政策、财政政策、产业政策等直达县域。如,围绕沭阳县省级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,联合财政、发改等6部门出台18条支持政策,统筹市级部门资源,加大试验区支持力度。与公检法等7部门建立反假货币工作会商机制,联合政府15个部门印发《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会商机制备忘录》,不断完善现金服务与管理机制,有效提升县域现金服务水平。
二是建立“市分行—县级政府”上下联动机制。在全省率先建立县域金融管理和服务合作机制,建立组织领导、联席会议、信息交流、联合会办等四项机制,深化“央地”金融协作。如,加强与县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,建立县域重点支持企业白名单,推动银行机构为28户名单内企业授信45.9亿元,贷款余额31.9亿元。联合县公安局设立县域警银反洗钱情报联络站,推进洗钱案源挖掘、案件会商及协调宣判工作一体化开展。此外,综合考量人力资源、地理区位等因素,授权沭阳营业管理部开展毗邻泗阳县有关工作,有效拓展工作服务半径。
三是建立“市分行—金融机构”工作督导机制。通过通报督导、调研督导、评估督导等多项举措,压实金融机构工作责任,推动各项金融政策在县域落实落地。如,推动县域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,加强县域银行网点直联机制建设,推动沭阳农商行获批即期结售汇业务资质,提升县域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。设立县域货币真伪鉴定机构和特残币兑换主办网点,通过远程指导、现场调研、技能培训等措施,提升银行机构现金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。
四是建立“监督部门—业务科室”督查监督机制。成立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委员会,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清单,明确牵头部门,细化工作措施,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,加大督查力度,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。开展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监督调研,纪委书记与部门负责人开展“一对一”廉政谈话,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履职监督。对沭阳营业管理部开展履职情况审计调研,分析履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提出工作建议,促进营管部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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